107.05.19-06.03 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初訓(衛保組任俊豪)
日 期 |
107.05.19-05.20,05.26-05.27,06.02-06.03 共計六天 |
出 差 人 |
衛保組任俊豪 |
會議名稱 |
初級救護技術員 (EMT-1) 初訓 |
點 |
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2段231號2樓 |
一、會議內容摘要:
急救技能對大部分的民眾來說可能是一個陌生的概念,而且可能認為需要專業知識的人(醫生,護理師)才可以學習。然而近年來民眾對於健康意識的提升,以及對自我權益的覺醒,民眾對於急救技能開始有了初步的認知。旺英基金會為了推廣急救技能,提升救護品質、依照基金會成立宗旨第三條:辦理緊急救護之教育及推廣;遵循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向衛福部申請成為救護技術員訓練團體(衛部醫字第1041664697 號函文許可),並特別聘請擁有實務經驗的優秀師資,開辦初級救護技術員初訓、複訓訓練。
課程共六天,內容概要如下表:
二、心得與建議:
初級救護技術員 (以下簡稱EMT-1)的任務是,在使用手邊的醫療工具保持傷患生命徵象之情形下,縮短其到院時間,使傷患能夠及時獲得適當的醫療處置;在此前提下EMT-1的「臨場反應」、「隨機應變」以及「就地取材」之能力將顯得非常重要。
課堂上所有教授的內,如何將其內化而應用於不同的急難現場,將是取得EMT-1證照後所有學員的功課;故經驗的累積將有助於提升此一目標,使EMT-1能夠在不同於課堂上模擬的急難現場發揮出應有的功效。
又EMT-1為現場第一線接觸傷患之人員,能夠即時取得傷患病情資訊,有助於到院後的醫療處置,但EMT-1卻囿於現有法規之規定,無法為傷患即刻測量血糖,藉此判斷傷患的不適是否為血糖之因素所致;而量測血糖並非技術困難之醫療行為,但卻能立即給予EMT-1相關資訊以做判別,進而給予傷患及時的處置,可是現行法規卻不允許EMT-1有此動作,實是無法完全發揮EMT-1在現場第一線的功能。
在還未參加EMT-1訓練時,我於去年十月即有幸參與衛保組所舉行之單位急救員的訓練,當時的訓練內容雖已涉及緊急救護相關知識,但礙於時間及人數之因素,有些課程內容並未實際操作;此次報名的EMT-1 訓練單位,他比法規所規定之時數四十小時多了八小時的複習時間,給予參訓學員能夠有多次的實際操作練習,並於練習當中給予學員共計十種的不同狀況來應對,並於練習後做檢討及給予相關實際經驗的分享,這對於學員在學習上及未來可能遭遇的情形能夠有更具體的印像。
未受訓前也和學校的護理師共同跑過三、四次的緊急救護,當時所能夠做的只是器材的搬運以及將護理師載至傷患所在地,並未能給予護理師相關的幫助;在受訓過後,未來跑緊急救護時雖然無法像護理師一樣熟稔但也不至於一頭霧水的傻傻站在旁邊不知如何是好。也期許未來和護理師跑緊急救護時能冷靜的將課堂上所學內容發揮出來,並藉由事後的檢討找出能與護理師更洽當的配合行動,已達緊急救護之效。現階段若有跑緊急救護之情況或許可以先從詢問病史開始入手,讓護理師能夠專心的做適當的醫療處置。
上課認真的聽講能給予學員基本的實際操作概念,反覆的練習有助於學員熟稔實際操作的步驟,此為測驗合格的不二法門。但需重申一個重要的觀念,通過測驗並非是一個結束,而是一個開始;在第一時間面臨緊急救護時如何保持冷靜「因地制宜」的隨機應變將是通過測驗的EMT-1們真正的開始。
感謝學務處與衛保組美蕙組長提供此次研習的機會,及衛保組各位護理師在我對於課程相關內容有疑問時給予解答,也謝謝巽貽護理師於測驗前陪我複習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