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 期 |
2017.05.17 |
|
出 差 人 |
崔東興 |
|
會議名稱 |
人權教育與言論自由研討會 |
|
地 點 |
國立海洋大學 |
一、會議內容摘要:
人權泛指作為一個人應該享有的權利,更準確的「是指一個人與生俱來的、神聖不可剝奪的基本權利,這權利包括自由權、平等權、參政權與受益權」。
自非政府組織活躍於國際舞台後,使得國家的界線逐漸模糊,國家主權的概念受到嚴重的挑戰。
人權不再是單純的國內事務,它代表著普世的價值,受到國際社會高度重視。
目前全球現有約250個人權非政府組織活躍於世界舞台,參與各種人權事務與人道救援工作。
人權議題的推動,不能單單依賴人權非政府組織的力量,必須結合社會不同部門與夥伴的智慧與資源,方可擴大或加快人權議題成功的可能性。
二、心得與建議:
研習心得:
綜觀此次研習,對於人權的內涵與尊重,有了比較深入的了解;在學校對於學生應有權益的保障,也是各個學校所要去了解與重視的。
民主與人權已是當今評定一個進步社會或國家的重要標的,但是如何在重視與落民主及人權的同時,也應遵守法制的具體要求,也就是說民主、人權與法治規範必須是兼容並蓄相輔相成,方能運作順遂。
研習建議:
學校可以教導學生對人權的尊重及權益的確保,也應使學生在學校教育的環境中,能學習如何在維護自身權益時,也必須確保能尊重並不侵犯他人應有的權益;而學生在爭取應有權力的同時,也更應了解所應善盡之義務,如此,學生藉由在學校學習如何關心及參與各項公共事務,也進而培養如何成為一個標準公民,以期在未來從學校進入社會後,能發揮參與關懷的熱誠,為社會注入進步的能量,這才是學校教育應達到的目標。